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

(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,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《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,根据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)